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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推进节能减排

2010-12-20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河北省  节能减排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在省政府出台的节能减排“十项措施”中,围绕进一步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强调要“建立节能降幅不达标与增加财政资金投入相挂钩制度”、“继续推行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金管理制度”、“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制度”、“落实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关优惠政策”,着力强化财政资金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杠杆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各项激励和约束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力推动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凡符合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政策扶持条件的采购项目,一律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

  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针对中央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允许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等情况,各级商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将国家政策落实到位。截至9月底,河北省共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15818台,兑付补贴资金2.253亿元。

  执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今年6月1日起,河北省列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省商务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了回收、销售及拆解处理企业。该项工作7月底正式启动,截至10月8日,全省商务部门共审核19593台,涉及补贴金额571.5万元,财政部门已审定发放138.23万元。

  大力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今年,国家下达河北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500万只,全部完成后年可节电10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01万吨、节约电费7.8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已推广145.49万只。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在全省七大水系全面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8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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