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广东以8.5%的能耗增速支撑了约12%的GDP增速。这是昨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十一五”节能工作成效及情况新闻通报会时披露的信息。省经信委副主任毕志坚对外发布了广东“十一五”节能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主要经验做法,以及部署“十二五”节能工作思路和要点。
记者从会议上得知,广东“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节能目标有望全面完成,单位能耗连续五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5%左右,领先全国平均水平10年以上,同时以8.5%的能耗增速支撑了约12%的GDP增速;重点企业提前完成节能目标,其中我省22家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在“十一五”前4年,累计完成节能量256.5万吨标准煤,是“十一五”节能总目标的121.8%,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总任务;工业节能成效显著,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可累计下降29.4%,连续居于全国最先进水平;重点节能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节能广泛惠及民生;循环经济工作方面均取得较大进展。
毕志坚指出,接下来,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未来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二是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相结合;三是优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四是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为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节能工作的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广东将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产业结构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机制节能、社会节能等方面的加大投入,创新机制,以节能推动建立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节能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
(四)健全法规标准,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五)强化政策导向力度,综合利用各种手段促进节能。
(六)加强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设立责任考核表彰、问责共担监督
2008年,广东成立以省长黄华华挂帅、省直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减排统筹协调机制。更早前,广东将“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并与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每年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考核的同时,奖罚制度鲜明。开展节能先进表彰奖励以来,2007-2009年度先后表彰省节能先进地区18个、先进单位548家、先进个人758人,并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6个市政府进行问责。
设立专项资金省财政倾斜节能新机制
为了调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广东自2008年起设立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工作的开展:对年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以下、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 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200元;率先在全国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广东清洁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清洁生产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政府部门、技术服务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培育了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在推广节能新机制方面,广东2008年开始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奖励,奖励资金的70%奖励给节能技术服务机构,30%奖励给终端用户。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符合财政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超过国家标准,省财政在每吨标准煤中央财政奖励240元的基础上,再给予80元的奖励。
此外广东积极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发布两批《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向全社会公开推荐41项节能技术、15项设备(产品)。按照国家的部署,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使广大民众获得节能高效而又节钱的产品,充分享受到节能带来的好处。其中全省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等节能产品3500多万只(台),预计可实现节能量176万吨标准煤,仅节能空调一项相当于为居民省钱68亿元。
设立能耗限额健全节能法规标准体系
为了完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2007年以来,广东公布四批共92家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有34家节能服务公司进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名单,4家节能服务公司进入工信部备案名单。建立节能监测、统计、考核体系和节能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建立省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报和年报制度,定期公布全省节能主要指标情况。新修订的《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定了全省钢铁、有色金属等八个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逐步加强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建设。
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力强。据悉,2008年起广东省每年开展节能监察,其中,2010年,节能监察力度明显加大,共对1087家单位、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发出整改文书421份;还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主要产品能耗标准、实施用电控制情况和新上“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情况等一系列专项监察。对超能耗限额标准两批17家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在节能减排工作督查方面,2010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省政府对广州、深圳等13个启动节能预警三级应急响应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督查。
■节能成效
●节能目标有望全面完成:我省单位能耗连续五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5%左右,领先全国平均水平10年以上。
●重点企业提前完成节能目标:连续居于全国最先进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0%左右。
●工业节能成效显著:我省22家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256.5万吨标准煤,是“十一五”节能总目标的121.8%。
●重点节能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窑炉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共有454个项目获得财政支持,其中,60个项目获得国家节能技改奖励支持。
●节能广泛惠及民生: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等节能产品3500多万只(台),预计可实现节能量176万吨标准煤,仅节能空调一项相当于为居民省钱68亿元。
●循环经济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企业800多家,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78家。
■未来形势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省经信委称,可以预见,“十二五”时期,广东节能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节能任务异常艰巨,形势异常严峻,节能工作在下个五年任重道远:
●广东省GDP能耗绝对值(除北京外)位于全国最低水平,该指标已领先全国平均水平10年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居全国最先进,节能潜力较小,再往下降的空间非常有限。
●工业化、城镇化步伐还将加快,广东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将加深,居民能源消费将刚性增长。
●节能指标任务可能更重,国家倾向于要求东部地区在“十二五”期间承担更重的节能任务,这将给广东节能工作带来空前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