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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不宜划疆交易

2011-02-14  来源:互联网 

  虽然我国强制碳排放标准尚未出台,但越来越多的省市看好这一市场,并纷纷筹建碳交易平台。继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建立碳排放交易所后,近日,广东、江西以及河北都表示希望“十二五”期间成立碳交易平台。各地争食排放权交易的蛋糕,无疑会让这一全国性的市场区域化,而地方利益的扩张最终将妨碍环保目标的实现。

  目前,我国已建有四个碳排放交易所,即成立于2008年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以及今年10月刚刚成立的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不少省市筹建中的碳排放权交易所更是如雨后春笋。江西省近日表示,希望政府批准江西建立地方碳排放交易平台,从而在颇具盈利前景的中国碳信用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广东省也曾宣布,希望中央政府能批准广东在“十二五规划”中包括成立碳交易平台的内容,但并未透露更多细节。此外,四川也考虑在未来五年筹备省级碳排放交易计划,河北省也有类似需求。

  根据国际惯例,碳排放交易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根据行业和技术标准,设立企业排放的限额,对超过限额的给予罚款,对低于限额的给予鼓励。二是建立国有的碳排放交易所,企业就政府下达的排放指标额度在交易所交易。三是建立民间的碳排放交易所,即企业自愿设立减排指标和减排时间,然后到交易所备案,进入交易所的自愿减排指标和计划,自动成为强制性减排指标。

  从目前来看,第二种模式——即由政府主导、企业就碳排放指标进行交易——更符合我国的国情。政策标准应当全国统一,交易执行过程也应当全国一体化。这就无须各地争相建立碳排放交易所。很多省市建立自己的区域性碳排放交易所,可能形成这一市场的条块分割,并最终损害到统一标准的执行。

  一位长期研究碳排放及能源问题的专家指出,实行强制碳排放标准和交易,是全国统一还是划区域,抑或各省自成一体,这是问题的核心。如果不是限制各省自行交易,那就不需要每个省都建碳排放交易所。如果是碳排放划区域或者全国统一交易,作为虚拟交易,就要有中央授权,要有权威性。而要实行强制碳交易,关键是要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设立控制标准。而这一控制标准,各省可能不完全一样。

  目前,欧洲、美国、新西兰已存在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而韩国和澳大利亚也计划在明、后两年启动碳交易机制,全球碳交易市场可能在2016年正式形成。而各省市之所以在强制碳交易尚未推出时,就纷纷筹建碳交易平台,为的是抢占先机。今后,碳排放将涉及当地环保政策和经济增长等关键问题,目前先掌握交易机构,无疑是受地方利益的驱动。

  发改委不久前曾指出,将限制地方碳交易平台数量,避免过度竞争。未来,随着强制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和统一,像北交所、天交所、上交所这3家规模比较大的交易所也可能只存活一到两家,国内统一的市场可能只有一个中心。而目前各省市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筹划建立碳排放交易所,很可能会是一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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