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公布实施,并将100余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方案》指出,到2015年,深圳市万元GDP能耗0.47吨标准煤,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达每年100亿立方米。
2010年,深圳市万元GDP能耗为0.529吨标准煤。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深圳能耗下降的同时,还提出系列循环经济指标。在能源利用方面,深圳市明年将完成80万户天然气转换工程。在交通节能方面,逐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0%以上;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4万辆,到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到10万辆;在污染减排方面,将新增800公里污水主干管道和500公里排水支管;构建以梧桐山、塘朗山、羊台山、七娘山等为核心的大型生态绿地。
海水利用也将有重大突破。《方案》提出要开展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建设3个海水淡化技术项目进行示范,到2015年,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达每年10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