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日前经杭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纲要》坚持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率先发展、坚持创新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杭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为新的一年开好局和“十二五”时期的生态环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纲要》就“十二五”期间杭州市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创新思路,建设生态型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杭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基础条件。
据悉,“十二五”期间,杭州市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其中,就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纲要》提出要做好3方面工作:即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扎实推进环境治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加强生态建设方面,《纲要》提出了4项举措:一是强化生态屏障建设,建设保护好西部生态带、西南部生态带、南部生态带、东南部生态带、北部生态带;二是积极开展生态修复,保护和建设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三江两岸”生态景观等;三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