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确定在广东、辽宁等五省和天津、重庆等八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后,辽宁省气象局在省发改委的组织下,先后参与了《辽宁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辽宁省“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写及初稿审议工作。
根据《方案》,辽宁省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省低碳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气象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参与完成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温室气候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建设两方面工作。
根据《规划》,辽宁省气象局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保障”“建立投资政策体系,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持力度”“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撑”等方面均有参与。
据悉,辽宁省气象局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继2004年启动盘锦湿地碳收支分析评估工作后,2009年开始了森林碳收支评估工作,首次对全省森林固碳量进行了分析评价,2010年启动农田碳收支研究。
目前,辽宁省气象局已着手拟制气象部门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监测、收集、测算及碳收支评估方面的工作方案,并贴合《规划》中的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拟定具体的实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