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全球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形势,提高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切实贯行科学发展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立法工作议程。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相关法律草案。为更好地体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正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和建议。希望各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的制定建言献策。
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工作,请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信件、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对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将认真研究,在起草过程中积极吸纳和借鉴。此次征求意见于2011年3月11日开始,至2011年9月30日结束。相关事项可致电直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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