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西实际,2011年广西应对气候变化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健全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是“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各项工作和系统建设的重大机遇。加紧完善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力量配备,落实经费保障,提高人员素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2.分解落实2011年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今年是国家下达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第一年,要按照国家分解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在区内分解落实,并采取经济、法律、科技等各种手段,推动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广西碳强度下降指标考核评估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监督体系。同时,在重点行业选择一批规模较大、排放较高的企业,以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标准,制定企业单位产值碳排放下降目标。
3.启动《广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1-2020》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的指导下,根据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等控制性指标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要求,结合广西“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及实际,年内完成《广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1-2020)》编制工作并下发实施,作为广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导性文件。
4.开展《2005年广西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进一步完善《2005年广西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方案》,落实清单编制承担单位,确定主要领域清单编制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织开展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学习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的汇报,争取得到气候司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5.启动低碳经济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借鉴各省市的经验,并结合广西的实际,选择有条件、态度积极的地方开展低碳市县(园区、产业)试点工作。
6、着力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和相关配套文件,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7、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城镇的防洪、抗洪能力,重点开展西江流域整治,抓好桂中、桂西南旱片治理,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做好优良抗逆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加强气象、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减轻灾害损失。
8、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南宁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地址这一平台,开展与东盟及世界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继续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大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CDM项目,积极引进利用国外资金和气候友好技术,争取出台广西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9、做好舆论引导和媒体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区干部群众对气候变化的认识,鼓励和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