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全区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呈持续减少态势,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减轻,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内蒙古是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最为广泛的省区之一,也是国家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的重点省区。为掌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现状及动态变化趋势,自治区林业厅于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开展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
监测结果显示,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呈现持续双减少态势,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是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呈持续减少态势。与2004年相比,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4672平方公里、1253平方公里。二是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减轻。与2004年比,轻度荒漠化土地增加1.28万平方公里,中度减少1.11万平方公里,重度减少0.51万平方公里,极重度减少0.13万平方公里。轻度沙化土地面积增加0.85万平方公里,中度减少0.33万平方公里,重度减少0.27万平方公里,极重度减少0.37万平方公里。三是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治理的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浑善达克沙地、呼伦贝尔沙地、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等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沙化土地植被盖度提高,生物多样性呈增加趋势。四是重点治理区土壤风蚀量和地表释尘量明显减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2009年土壤风蚀总量较2001年下降了44%,地表释尘量下降了43.3%。
截至2009年,内蒙古荒漠化土地面积仍有61.77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土地面积52.2%;沙化土地总面积41.47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土地面积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