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据从浙江省政府获悉:“十一五”时期,浙江省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以年均增长7%的能源消耗支撑了年均11.8%的经济增长,能源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居全国前列。
浙江省“十一五”完成了减排任务,实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五年连续双下降。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18.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1.16%,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消减目标。
浙江省为什么能以7%的能源消耗支撑11.8%的经济增长?
一是在结构调整上下大工夫,加强节能降耗与淘汰落后产能“两手抓”。一方面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新兴产业。浙江省提出“十二五”大力发展生物产业、物联网、新能源产业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一批高耗能、高排放的小热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十一五”时期,浙江省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531.5万千瓦,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5万吨、皮革行业落后产能160万张、印染行业落后产能20亿米。
二是创新节能减排机制。浙江省建立了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完善和严格执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严肃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到位。完成800家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监察。浙江各地都创新了节能减排长效管理机制。绍兴市利用滨海工业区3000亩绿色印染示范园区的有利条件,加快推进印染企业兼并重组、搬迁改造和控量升级,从源头上杜绝污染。2010年关停高污染印染设备908台套。
三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浙江省,节能减排不仅仅是省经信委和省环保厅的事,省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浙江省科技厅每年安排一批重点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攻关,重点扶持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高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力促产业结构调整。
为确保“十二五”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浙江省又进行了新的部署。在“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创新的基础上,“十二五”要抓紧出台《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认真实施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切实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重点扶持60家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6个示范园区,逐步在化工、印染、医药、造纸等行业全面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形成循环产业链。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抓好10个省级生态文明园区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钢铁、建材、轻工业、纺织业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强化淘汰落后产能的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