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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的碳安全

2011-05-06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国家 

  专访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宋晓华

  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改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主打“低碳”牌。

  发展低碳经济模式,实现中国工业的绿色增长,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操作性诠释,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有人认为,低碳是骗局,低碳是陷阱。究竟发展低碳经济是否是时代所趋?低碳是否会影响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如何应对?对此,记者专访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宋晓华。

  记者:您是如何理解低碳经济以及碳安全的概念?您自己是如何界定的?

  宋晓华:环境问题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二氧化碳也因环境问题走入了我们的视线。目前世界各国都在为应对发展低碳经济、计量碳排放量、开展碳交易及碳金融、拟征碳关税等问题展开讨论,可以说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

  碳安全的概念有两个含义:一是狭义上的碳安全,主要指为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引发全球变暖的趋势,各国经过博弈而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框架,对某个国家带来的国家经济安全的全面影响。二是广义上的碳安全,既包括狭义上的碳安全,又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引起气候变暖而导致一个国家的气候、环境的恶化,从而影响该国经济运行、社会安定、军事部署等方面安全。我认为当前所讲的碳安全主要指狭义上的碳安全。

  记者:碳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有什么样的关系?

  宋晓华:从一方面来说,碳安全属于国家经济安全的范畴。所谓国家经济安全,就是指一国最为根本的经济利益不受外来因素的危害和威胁。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国经济在整体上要做到主权独立、基础稳固、运行健康、增长稳定、发展持续;在国际经济生活中要具有足够的自主性、防卫力和竞争力,以避免或化解可能发生的局部性或全局性的经济危机。

  同传统的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相比,由于二氧化碳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息息相关,因此,碳安全的影响无论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要远远大于其它因素,如果对二氧化碳的排放进行限制,会对我国的国民经济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所以,碳安全正在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新要素,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把碳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

  记者: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中国屡屡遭到发达国家的压制,发达国家一方面以正义的、看似无懈可击的理由推动全球减排,谋求全球碳主导权;另一方面把其掌控的先进的碳减排、碳捕捉、碳储存相关技术和设备向发展中国家兜售。您认为,当前影响中国碳安全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宋晓华:我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中国在碳交易市场中缺少话语权。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碳减排产业链,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资金,在当地申报建设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然后将CDM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进行核证,再将所获得的核证拿到欧盟、美国的气候交易所内进行转让,由此形成CDM二级市场。而中国目前只能做“卖炭翁”。

  中国是CDM项目主要供应国,处于国际碳交易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位置。在这个产业链中,中国只能进行初级产品加工,获得加工费,而巨额利润则由欧盟等发达国家获得。即便如此,发达国家有时候连碳也不允许卖。由发达国家操控的联合国监督碳排放交易的机构曾中止了几十个中国风力发电项目的审批。

  其次,中国在碳交易中的劣势将因此失去货币战争的主导权。发达国家根据碳减排权,已经形成了相应的碳交易货币以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碳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使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当欧盟、美国等国家在碳交易高端的金融、衍生品开发、交易规则等方面布好局之后,中国将不可避免被排挤进碳交易的买方序列中,从而被动地陷入欧美国家已经设计好的货币战争中。

  最后,未来国际贸易中的碳关税对中国利益的潜在损害。随着低碳经济的升温,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发达国家针对“中国制造”产品征收进口碳关税,已经是箭在弦上。一旦碳关税付诸实施,中国产品的低成本优势将不复存在,中国就将被迫进行大幅度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从而直接影响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增长、就业增加与社会稳定。在全球一体化的前提下,碳关税将成为发达国家直接攫取中国巨额财富威胁中国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

  记者:针对这些因素,中国应该在哪些方面应对?

  宋晓华:碳安全问题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容回避的决定性问题,中国目前在碳交易标准的建立、人员储备、法律、技术、资金、市场等各个方面都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要迅速建立起来。

  第一,切实改变经济增长模式,调整产业结构,确定节能减排的长远目标和保证机制。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发展,鼓励新兴低碳行业的发展;能源结构规划必须要调整,增加风能、水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比重,降低煤炭的比重。

  第二,重视培养碳交易市场的主体和完善市场规则,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围绕碳交易市场话语权的争夺,中国现在应该积极推动以下工作:成立碳交易所等有形或无形市场;推动碳交易所开展碳掉期交易、碳期货等各种碳衍生品的金融创新;鼓励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相关融资业务;倡导专注于碳管理技术和碳技术开发领域投资的碳产业基金;支持节能减排和环保项目债券的发行。

  第三,加强长期规划,加强碳经济的相关立法工作,催生碳的完整产业链。在产业导向上,鼓励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进行长期投资,进入低碳技术开发,包括石油、化工、电力、交通、建筑、冶金等领域,包括煤的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高附加值转化,传统技术的节能改造,CO2捕捉和封存等多个环节;大力支持创新机制,塑造碳交易的软实力;完善碳交易市场基本要素,应包含所有从事碳交易的企业,涉及碳交易、碳中介、碳管理、碳登记、碳排量跟踪核实、京都机制等新兴的碳实体,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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