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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选5市县作为低碳示范区

2011-05-12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示范区  广东 

  近日在“推进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专题调研预备会上,记者获悉广东省正积极研究和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拟选取广州市、河源市、珠海市横琴新区、佛山市禅城区、云浮市云安县作为首批低碳示范城市(县区)。

  广东省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国家初步确定“十二五”期间广东省下降18%的节能指标、年均GDP增长8%测算,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32245万吨标准煤,允许全省增加的能源消费量为5482万吨标准煤,但各市提出的新增能源消费量达到2.1亿吨标准煤,超出允许增加量15518万吨标准煤。

  据有关人士介绍,广东省积极研究和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手段推动节能减排。目前,广州市设立了广州环境资源交易所。广东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深入研究碳排放权的确定、分配和总量管理等机制体制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方案。同时探索在广东、湖北之间建立跨省的碳排放权交易合作机制。

  另外,广东省拟选取广州市、河源市、珠海市横琴新区、佛山市禅城区、云浮市云安县作为首批低碳示范城市(县区),并将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对低碳示范城市(县区)给予政策支持。

  有专家建议,广东可争取国家使用“碳汇量”作为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衡量标准,即一方面生产需要排放气体,另一方面生态造林吸纳气体,两相抵消后所多出的气体作为该地区的最终排放量。

  广东省林业局有关人士建议,探索建设森林植被异地恢复制度,即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经济要占用林地,要通过一定收取和支付手段,将获取的资金用于生态屏障建设区的生态建设,达到全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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