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召开的“2011低碳城市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论坛”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处长郝斌表示,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政策组合,除了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能源消费外,还包括经济手段的运用。
WWF今天公布的《把脉中国低碳城市发展-策略与方法》显示,城市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中心,同时也是全国CO2排放的集中区域。
统计显示,全国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的CO2排放量占全国CO2排放总量的54.84%,100强城市市辖区的CO2排放量占全国水平的41.26%;从地均和人均排放强度上看,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和100强城市市辖区的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城市人口能源消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郝斌指出,在激励措施方面,应包括征收环境税费、财政补贴、贷款优惠、转移支付、能源价格体制、建立专项资金等。
郝斌说,环境税费的征收有利于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的保护,把资源开采所造成的环境成本考虑进来,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而通过建立财政补贴制度,政府可以向发展循环经济等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以大幅度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郝斌认为,抑制高碳能源生产和消费,政府应当对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给予财政补贴,对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究活动的力度给予贷款优惠。同时完善面向限制开发区域或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保障区域的公共服务的同时为区域的生态环境修复和维护提供和好的资金基础。
在鼓励消费者的低碳行为方面,郝斌认为,应针对消费者的节能减排行为实施减免税和补贴,对能源产品开征能源税,基于能效标识的经济奖励措施等。
据郝斌介绍,目前正在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专项资金、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北方采暖地区供热体制改革专项资金等,对建筑节能减排起到了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