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日前发布《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到2015年,石家庄要实现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
《纲要》指出,要加快市区、县城及重点城镇和重点工业区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步伐,加大滹沱河、磁河和洨河等中重度污染河流治理力度。增加投入,构筑雨洪资源利用工程体系。加快生物质能优势向电力优势的转变。建设循环经济型产业聚集区。
《纲要》强调,要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及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坚持以发展方式转变促节能减排,坚定有序地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新兴产业发展考核机制。强化节能减排政府财税扶持,提高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节能减排与区域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制度、差别电价制度、区域限(禁)批政策。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
《纲要》提出,要强化生态屏障建设。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探索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设立生态保障基金,建立完善水权、林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环城生态圈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建设镇区供排水、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厨和沼气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
《纲要》还明确了生态环境十大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提升燃煤污染治理水平,提升机动车尾气治理能力,提升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