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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完善节能问责机制 指标分解到县区和企业

2011-07-26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江苏省 

  记者日前了解到,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江苏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节能考评机制和严格的问责机制,节能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在江苏,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

  据分析,随着江苏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给节能工作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但仍面临不少挑战:一是随着江苏能耗基数不断降低,单位GDP能耗下降空间收窄;二是产业结构朝着“高、轻、优”的目标调整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三是城市化进程拉升人均能源消费量也是必然趋势,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难度明显大于前5年。

  节能降耗,关键在于责任落到实处。为此,作为全省节能工作主管部门,省经信委已出台一系列“硬招”——

  加强对能源消费及生产运行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将迎峰度夏和节能降耗有机结合,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和违规使用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差别电价

  采取综合措施,确保11月底前关停、拆除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年底前完成现场检查和验收,拓展节能空间。今年将继续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高耗能行业节能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印染等15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倒逼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

  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重点行业企业能源中心建设,力争实现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同时,运用省级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并重。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加快推进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同时,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

  据悉,为将落实责任的关口前移,省有关部门近期将对节能开展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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