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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召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1-08-15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气候变化  湖北省 

  8月12日,省政府召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我省低碳试点工作。省长王国生在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低碳试点工作,切实把低碳试点纳入全省总体发展战略之中,努力形成经济社会建设与低碳经济发展相得益彰、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在听取省发改委有关我省低碳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言后,王国生对我省一年来低碳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气候变化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气候问题既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搞好低碳试点工作,是我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也为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提供了新的工作抓手。要切实把低碳试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等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王国生指出,今年是我省实施低碳试点的关键年,要着眼全局,突出特色,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当前,低碳试点的主要任务集中体现在“两个着力”上,即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湖北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建立以低碳发展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湖北的影响和挑战。他强调,当务之急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抓好项目争取、规划编制、试验示范等方面工作,力求低碳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主持会议,并就下阶段低碳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政府秘书长傅德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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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试点的湖北行动

  2010年7月,包括湖北在内的五省八市被确定为全国低碳试点省市。一年来,我省采取健全机制、政策配套、资金扶持、营造氛围等综合措施,实现了低碳试点工作的良好起步。

  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早在2007年,省政府就成立了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去年10月,《湖北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确定了推进试点范围、方法和步骤,推进城市(县)、园区、企业和社区四级试点示范。目前,《实施方案》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设立低碳专项资金

  今年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由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低碳试点和新能源建设等5项组成,总额1.7亿元。

  其中,新增的低碳试点和新能源建设专项资金,按激励性转移支付的方式管理,奖励给各级政府统筹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探索碳交易模式

  目前,省发改委已经启动碳交易试点前期研究工作。有60多家企业参加的武汉市碳减排协会,正在按照“自愿设计规则、自愿确定目标、自愿参与交易”的原则,开展区域性碳交易的探索。

  据介绍,我省将抓紧组建碳排放权交易所。

  确定首批试点示范

  省政府昨日召开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确定襄阳市、咸宁市2个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黄石经济开发区黄金山工业园2个园区,武汉市百步亭社区、鄂州市长港镇峒山社区2个社区为我省第一批低碳试点示范单位。

  据介绍,咸宁市试点的主要特色和方向,是发展低碳服务业、清洁能源开发、森林碳汇(即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襄阳市则着力于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循环经济。

  成立专家委员会

  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也在昨日获得通过。该委员会由20人组成,入选专家大多是我省气候、环境、资源、经济等领域的权威,主要任务是为制定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和措施提供科技咨询和政策建议。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郑楚光任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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