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天津的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目标为下降4%。记者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围绕这个考核目标,全市在坚持结构节能为根本同时,着力强化节能考核目标责任,扩大考核范围,增加总量考核要求,并加强节能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合理用能评估审查、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制度,积极推动节能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59%,降幅比一季度提高0.05个百分点。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天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从1.05吨标准煤/万元降至0.826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2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考核目标,完成进度位居全国第三。“十二五”国家下达天津的考核目标比全国平均水平多下降2个百分点,节能降耗任务更加艰巨。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个考核目标,今年伊始,天津对节能目标分解考核做了几方面调整和完善,一是扩大了考核范围,对行业的考核由工业扩大到建筑、交通、批发零售业、公共机构、教育卫生系统等,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由33户增加到50户;二是增加能耗总量考核要求,对各区县不仅下达单位能耗下降目标,还下达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作为指导性目标,对重点监控耗能企业下达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和能源消耗总量双控目标,组织有关单位与市政府签订了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此外,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等9部门修订了《天津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由市政府下发,明确了市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监控耗能企业和企业集团三个层次的考核对象,确定了“十二五”节能考核程序和标准,将评价考核落到实处。
坚持用制度保障节能,不断建立和完善促进节能降耗的长效机制。首先,天津狠抓源头控制,从根本上杜绝能源浪费。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合理用能评估机构进行了考核和调整,规范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上半年完成市级项目审查120项,提出节能措施300余条,措施节能量41.9万吨标准煤;二是抓过程节约,推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将能源审计范围扩大到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上半年推动50户企业完成了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提出中高费方案91项,无低费方案461项,年节能13万吨标准煤,节水3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845吨,节能减排效益近1.3亿元;三是抓综合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推进再制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完善企业、园区、区域三个层面双向互动循环模式,搭建闭合、高效、互补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上半年认定企业50户,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利废、循环再生的积极性。
在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天津积极发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带动社会投资7亿元以上,全部建成可形成年25万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同时积极培育节能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争取国家合同能源财政资金8000万元,制定了《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确定了5家节能审核机构,全市已有两批32家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国家审核备案,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年可节能13万吨标准煤以上。组织兴业银行等金融单位与企业开展对接,拓宽节能减排融资渠道;落实国家节能惠民工程,争取到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700万只的推广任务。制定出台了《天津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推荐目录》(第二批),通过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等形式,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
另外,上半年天津还组织修订了《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预计下半年颁布,为全市节能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编制了《天津市“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总体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同时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组织召开了节能技术推广会、节能知识培训会,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