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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制定企业能效评价标准 用“能效之星”破“绿色壁垒”

2011-08-19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苏州 

  江苏省苏州市制定的《“能效之星”评价规范》日前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并通过江苏省技术监督局的审定开始实施,成为全国较早颁布实施的企业整体能效评价标准。

  目前,贸易“绿色壁垒”涉及的领域和对象广泛,对产品或消费本身以及产品研发生产全过程提出绿色环保要求。美国“能源之星”、德国“蓝天使”等都是国际社会认同的绿色环保认证标准,而中国相关标准的缺失让国内企业的产品常常受制于人。

  为打破“绿色壁垒”,2009年,苏州市率先启动了“能效之星”创建活动。此次创建活动把以往主要对工业终端产品进行节能评级,转为对重点用能单位尤其是工业企业整体能效做出评定,并按照达到县(市、区)、市、省、国家和国际先进水平分别授予1~5个不同星级。

  苏州市要求各县(市、区)经贸部门对成功争创“能效之星”的企业项目予以优惠政策支持。同时,苏州市节能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为争创“能效之星”的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其中包括节能培训与宣传、能源审理体系建设及考评指导、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节约量认定咨询、项目专项能源审计、项目节约量的计算、节能产品推介、合同能源管理推介、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技术支持、节能项目申报指导等。有关部门会将“能效之星”企业在一定周期内做的节能工作和成果向社会公告。

  截至2010年底,参与“能效之星”首期创建试点的22家企业共投资14.5亿元,用于70个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年节约标煤70.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5.5万吨,产生经济效益7亿元。

  在此基础上,苏州市积极推动《“能效之星”评价规范》成为国际采购商的绿色采购标准之一,邀请工信部、省经信委和美国能源基金会、英国发展基金等在各层面推广此评价规范。现在,苏州市已有100多家企业创建“能效之星”,未来创建活动还将推广到非工企业,覆盖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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