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
发展低碳经济,除加快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外,低碳化也将成为“十二五”能源发展的重要特征。
咸宁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核心城市,特别是在湖北省被确定为全国低碳经济试点省之后,咸宁跻身湖北省首批两个低碳经济试点市之列。
利好政策带来优势叠加,先行先试的使命,为咸宁在新一轮经济重构中赢得了先机。咸宁发展低碳经济优势明显,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54.3%,是全国最适宜人居的200个城市之一,旅游经济综合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到8.4%。特别是在新型能源开发方面,咸宁核电、火电、水电、风电一应俱全,抽水蓄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一齐发力,有望成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区。
长短结合,做实规划。把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经济示范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经编制完成的《湖北省咸宁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按照长短结合的原则,明确低碳经济发展时间表:第一阶段为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与颁布;第二阶段为高碳行业改造与产业结构升级;第三阶段为发展清洁能源与提升碳汇能力;第四阶段为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全域统筹,做实平台。强化全域统筹理念,着力构建“中心城区+外围组团”的低碳发展格局。一方面,加快建设市区低碳发展功能平台,增强中心城市的首位度和低碳发展的带动力;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县域低碳发展功能平台,抢抓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和武汉新港建设机遇,力争把县域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低碳经济示范区。
内外相济,做实项目。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做实“两型”产业项目建设。通过“双低”改造、土地整理、迁村腾地和村庄整治等举措,新增耕地面积10万亩。大力发展新型能源和低碳产业,建设华中首家低碳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已有武钢森泰成功研发超低碳硅铁、复合脱硫剂等高新技术产品,晨鸣纸业纳入全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
以舍求得,做实管理。强化资源环境约束,严格执行低碳发展指标体系,强力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对新上项目实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布局不合理的不批、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不批、污染物总量不减少的不批、不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的不批和竣工项目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不验收。按照高碳改造、低碳升级、无碳替代的思路,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等3篇文章。5年依法关闭“五小”企业100家,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17.5%。
立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低碳发展方式,在倒逼机制和发展大势的作用下,低碳效应给咸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利好影响,“三宜”效应凸显。
宜居效应凸显。在低碳理念引领下,咸宁变得更加洁、绿、亮、美,市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六铁八港十高速的立体化、网格化交通格局的加快形成,咸宁的看好度、吸聚度大幅提升,生态宜居品牌走向全国。2010年,城镇化率由“十五”期末的42.4%提高到4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十五”期末的2.7倍。
宜业效应凸显。在区位交通“圈效应”、城市发展“场效应”、资源环境“力效应”的综合作用下,咸宁受到了海内外投资者的青睐和眷顾,项目流、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信息流加速汇聚,经济发展增势强劲。近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6倍;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期末的26.4:39.6:34调整为19.4:46.5:34.1。
宜游效应凸显。低碳发展之路成就了旅游业的加快发展。占地54.6平方公里的市区生态旅游新城初步建成,一大批4A级以上景区应运而生,“香城泉都”的城市品牌和各特色旅游品牌异军突起,咸宁跻身全国首批五个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之列,2010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旅游收入60亿元,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达11.4%。
“十二五”时期,咸宁将继续秉承低碳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争创全国新型能源基地、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基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创新示范基地和全省首家低碳经济示范区,着力打造小康、生态、宜居、健康、和谐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