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由规划院林木生物质能源咨询评估中心承担的《全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称《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来自中国工程院、中国林科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和院士参加了会议。
赵中南副院长带领规划院项目编制组向专家委员会就编制情况与主要内容作了汇报。专家委员会对《规划》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规划》以《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实现林业生物质能源对化石能源的部分替代为目标,结合我国能源林和可用于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土地的实际情况,在科学测算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和分析我国能源现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可行,布局合理,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得当,重点项目针对性强,体现了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思想,构建了资源—技术—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会由国家林业局计资司郝燕湘司长主持,造林司王祝雄司长和吴坚总工程师作了总结性发言,并对下一步的修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