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 2011年11月1日
一、“基础四国”第九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外交部部长助理刘振民,巴西环境部副部长吉塔尼,印度环境和森林部长那塔拉彦,南非水资源和环境部长莫莱瓦以及德班缔约方会议主席、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长马沙巴内出席会议。根据“基础四国+”模式,阿根廷(作为“77国集团+中国”主席国)、埃及(作为阿拉伯集团代表)、格林纳达(作为小岛国联盟主席国)的代表应邀作为观察员参会。
二、部长们重申继续全力支持南非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推动德班会议取得成功。部长们认为,德班会议应根据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按照双轨谈判机制落实巴厘路线图授权,取得全面、公平和平衡的成果,以促进公约和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部长们强调,德班会议既要落实坎昆会议决定,也要谈判解决巴厘路线图的未决问题。部长们要求,德班会议应明确建立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在第二承诺期承担量化减排承诺。德班会议还应完成巴厘行动计划,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公约下承担可比的量化减排承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的支持下实施进一步的减缓行动。部长们强调,需要尽快和有效地实施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方面的程序和机制。
三、部长们强调,京都议定书是国际气候制度的基石,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是德班会议取得成功最为优先的任务。部长们强调,议定书灵活机制的延续取决于确立附件一缔约方在第二承诺期下的量化减排承诺。部长们重申,支持为德班会议取得全面、雄心勃勃和公平的成果所作努力,以确保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四、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紧迫挑战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基础四国”已在付出显著经济代价的情况下承诺采取雄心勃勃的减缓行动。部长们要求,发达国家应依据科学的要求,按照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及各自能力,担负历史责任,承担雄心勃勃的和强有力的减缓承诺。部长们指出,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减排方面已经作出了强有力的贡献,成为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实际领导者。然而根据公约所确定的责任,本应由发达国家率先减排。
五、部长们重申,缔约方一直在巴厘路线图的授权下开展工作,以达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通过现在、到2012年及之后的长期合作行动,确保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部长们重申需要聚焦这项授权。
六、鉴此,部长们强调,对2020年后进一步实施公约的考虑和磋商应严格基于公约的规定和原则,并与最新的科学发现即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相一致。在此背景下,他们注意到在2015年完成的审评进程的重要性。
七、部长们重申,共同愿景下的任何成果都应严格遵循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八、部长们强调,资金问题是德班会议一项紧迫的优先任务。部长们欢迎过渡委员会的工作,希望缔约方会议能够考虑并通过其报告草案。部长们认为,绿色气候基金应接受缔约方会议指导并对其负责,德班会议应作出启动该基金的决定,确保发展中国家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为此,部长们敦促发达国家应尽快以公共资金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
九、部长们认为,发达国家应认真履行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的承诺,确保新的和额外的资金以及有关信息的透明。部长们重申了确保快速启动资金的核算满足透明、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重要性。他们要求发达国家采用统一、可比的方式向公约秘书处提交相关信息,以增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互信。这可作为更准确报告长期资金的第一步,为评估附件一缔约方落实集体资金承诺的进展提供信息。
十、部长们敦促发达国家以可预测的方式兑现其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长期资金的承诺,并在德班通过具体措施和路线图,以确保2013年到2020年之间没有资金空当。该资金应以公共资金为主,其他资金来源只能作为补充。
十一、部长们强调适应是发展中国家最急迫的任务,支持非洲集团关于将适应作为德班会议优先成果的主张。部长们呼吁适应委员会尽快开始运行,根据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缔约方驱动原则,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适应政策和规划、实施适应行动。部长们强调,适应委员会要与资金机制和技术机制建立有效联系,以支持所有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的适应行动。
十二、部长们欢迎并赞赏技术执行委员会的运作及建立技术中心和网络问题的进展。他们敦促各方尽快确定两个机构的关系以及技术机制和资金机制的联系。部长们强调,需要妥善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并使技术机制尽快开始运作,以切实促进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友好技术。
十三、部长们强调,审评应基于公约本身的原则和规定。审评的工作范围必须包括全球温升目标的充分性,附件一国家大幅度量化减排承诺和向发展中国家在公约下实施进一步减缓和适应行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有效性。
十四、部长们强调印度关于将公平、贸易、知识产权问题纳入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暂定议程提案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讨论这些问题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很重要,将有助于德班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十五、部长们强调需要在多边框架下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解决国际航空和海运排放问题。他们强调,在气候变化领域采取的单边措施,如将国际航空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系统的做法,违反了公约的原则和规定,将损害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十六、部长们听取了“基础四国”专家组在“公平获取可持续发展空间”的进展,并支持公开发布该研究报告,作为对相关研究的贡献。部长们还听取了关于“附件一国家减排的统一核算规则”、“低碳发展战略”和“附件一国家提供资金的统一报告格式”的报告。部长们认为这些工作为谈判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取得进展提供了有益参考。部长们决定“基础四国”专家组会议将继续在“基础四国”部长级会议期间召开。
十七、部长们强调,他们将致力于巩固和加强“77国集团+中国”的团结,决定继续以“基础四国+”的模式提高四国会议的透明度和包容性。部长们高度评价南非作为德班会议主席国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为推动德班会议取得成功所做的努力。部长们重申,他们决心与各方一道努力“拯救未来于当下”。
十八、部长们欢迎印度于2012年第一季度举办第十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