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第五次中国-欧盟能源对话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与欧盟能源委员衮特·厄廷格共同主持会议。会议积极评价中欧能源领域交流和合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分别介绍了中欧总体经济形势和能源发展状况,讨论了福岛核事故对中欧能源政策和未来能源发展趋势的影响,并确定了下一步中欧能源合作的计划。
刘铁男表示,中欧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互为对方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中欧同为世界能源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加强能源战略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对于促进双方能源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刘铁男指出,能源合作已成为中欧双方最为活跃、最具潜力的合作领域之一,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落实中欧双方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中国-欧盟能源对话已成功举办四届。中国与法国在核电、与德国在光伏发电、与丹麦在风电、与英国在石油勘探开发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务实合作。欧洲一批世界知名跨国能源企业,如西门子(Siemens)、维斯塔斯(Vestas)、阿海珐(Areva)、ABB等到中国发展,中国已成为它们最重要的市场之一。中欧能源合作为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分享了市场和技术,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共同发展。
刘铁男强调,中国与欧盟能源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我们愿意与欧盟各国进一步深化能源务实合作,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会议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和欧盟能源委员衮特·厄廷格签署了会议纪要,达成的主要共识有:
(一)把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能源的监管体制和管理作为未来合作重点。在可再生能源、核安全、能效、电网标准、清洁煤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有关政府监管政策和最新进展的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在技术标准领域开展合作,为中欧企业开展务实合作创造条件。
(二)加强核电安全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强调国际社会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确保本国核设施绝对安全,同时加强对国际安全标准的全面贯彻。
(三)共同加强对中欧清洁能源中心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其在清洁能源和技术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中欧清洁能源中心将积极促进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共同研发,并鼓励双方私人伙伴参与。
(四)为落实中欧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国国家能源局与欧盟委员会将于2012年在布鲁塞尔联合主办中欧高层能源会议,会议将促进双方在能源安全、能源科技、能源与城镇化挑战的联系,以及中欧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领域进行深入交流,确定未来双方务实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对话期间,刘铁男还分别会见了丹麦建筑和能源部部长里德高、波兰经济部副部长卡利斯基,就进一步加强双边能源合作交换了意见。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欧盟理事会现任轮值主席国代表波兰经济部副部长卡利斯基和继任轮值主席国代表丹麦建筑和能源部部长里德高等中欧双方代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