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后,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预计从明年开始,具备条件的12层至30层左右的新建高层建筑强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据了解,《河北省建筑节能条例》曾要求,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具备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中强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
目前,河北省正积极研究谋划,拟于2012年开始在12层以上的新建高层建筑强制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
邢台、邯郸等市已对12层以上高层建筑的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进行了一些探索。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地已建成了一批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示范项目。
河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居民的需求来看,大家对使用太阳能的积极性非常高,另外,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非常成熟,强制推行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政策将于明年发布。“使用方式可以灵活选择,如楼顶集中或墙体外挂等,但重要的是必须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