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班会议以马拉松形式落幕,取得了一些“并不完美”的成果。这一切应在意料之中。不过,德班会议有一个极简短的决定,却不应被忽视。
德班会议决定,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并将于2012年上半年投入工作,不晚于2015年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这意味着,一个新的气候谈判框架,正在启动之中。而它的出现,或将是《京都议定书》的终点。更明确地说,全球气候谈判多年来一直坚持,尤其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一直坚持的“双轨制”谈判,或将结束。
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减排义务,是“双轨制”谈判的核心要义。但一直以来,本该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承担更多义务的发达国家,无时无刻不想着把全球拉到一个筐里。
而德班会议的上述决定,事实上要用一个新的协议,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纳入一个谈判框架。发展中国家有可能在之后的谈判中要接受强制的、量化的、受到法律约束的减排义务。
已存在了15年之久的《京都议定书》,尽管在德班会议上保住了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起开始执行,但这难掩《京都议定书》其实已经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作为《京都议定书》诞生地的日本,早在去年的坎昆会议上就表态,绝不会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提交任何减排目标。澳大利亚、俄罗斯也在德班会议前明确提出,不加入《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会议期间一直态度强硬的加拿大,也在德班会议后一天正式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这样做可以使加拿大免遭《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大约140亿加元(约合136亿美元)的惩罚。再加上美国本就不参加《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根据规定也不承担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的约束力越来越单薄。
其实,两年前的哥本哈根会议就已经在商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的后续方案。当时,会议强调,必须制定一个新的全球性的协议,把所有的国家都包括在内,共同面对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发达国家必须承担更大的温室气体的减排力度。发展中国家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行动。
从那时起,《京都议定书》已经呈现出堪忧的命运。
中国明确提出必须要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但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往往成为发达国家“绑定”的目标。发达国家打定主意,想要接受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也可以,条件是中国也要一道接受严格的减排指标。
可以说,中国在气候谈判上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因为,中国已经是绝对量上的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明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倘若第二承诺期形同虚设,气候谈判将变得更加艰难。
从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发达国家进一步减排考虑,中国必须坚持气候谈判的“双轨制”。但如果“双轨制”在未来某一天变成“单轨制”,又当如何?
中国已经意识到,发达国家过去所走过的高能耗经济发展之路行不通,已经在走一条科学发展、低碳发展之路。
一些专家已经提出,如果投入充足且政策得当,中国碳排放水平可能在2030年—2035年达到峰值,之后经过平稳发展后大幅降低。
因此,如果在2030年或2035年后,才执行全球减排一体化,中国所受的“震痛”会大大减轻。中国更早、更快地转变发展方式,不仅符合中国自身利益,也符合世界利益;不仅给中国的气候谈判争取了更多的博弈空间,更是给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时间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