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能源短缺与能源安全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直是以能源消费的不断增长为动力,要保持良好的经济增长态势,需要一个更加合理、稳健、健康的能源结构。要想实现我国经济的真正转型,主要以绿色低碳为标志,节能减排为重要手段,但若追溯到源头,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或许才是最为有效的灵丹妙药。
数据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2.5亿吨标煤,超出当时30亿吨的预定产能供给,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惊人之快,而我国的人口规模、资源禀赋和环境承受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都决定了我们尚不能完全"敞开口子"消费能源,因此",十二五"期间,必须要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
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也即将问世。毋庸置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十二五"它究竟将如何助力化解我国紧迫的能源现状,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扭转我国复杂多变的能源供需形势,值得所有人"拭目以待"。
目前,"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持续向前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对于"扑朔迷离"的总量目标设定,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仍未透露确切的数字,"大致是在40~42亿吨标准煤这个范围内,应该不太会有大的浮动"。
"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给地方政府设定了一个不可触碰的'天花板',形成倒逼机制,能迫使地方减少对于高耗能产业的投资,加快调整各地产业结构,与节能减排相互促进,加速淘汰落后产能。"该人士表示。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一旦实施,意味着在单位GDP能源消费强度的变量控制基础上,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这一定量控制指标。这将有效抑制各地过分追求GDP而忽视能源消耗的现象发生,提高各地的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总量控制指标将对地方政府更有"杀伤力"。
目标分解因地而异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据国家能源局相关官员介绍,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将以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目标为抓手,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变革,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专家预测,这一项能源供给侧管理的新手段,将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在总量目标的约束之下,煤、电、油、气等产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模式和节奏都需要相应调整。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
"从各地区'十二五'规划情况看,不少地区'十二五'规划GDP增速偏高,若不进行有效控制,难以扭转能源消费增长过快的趋势,因此,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势在必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电力专家许方洁看来,中央的目标和各个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主要难度是各地能源总量控制目标和GDP增长数字联动,不确定性很大。"许方洁表示说。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会是持久而长远的,"不仅会影响到GDP增长速度、能源结构和能源价格,还会影响到其产业结构和产业的布局",因此围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分解,必定引发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反复博弈。
据悉,国家能源局在确定总量目标前,曾对各地情况进行摸底,结果显示,各省份上报的能源消费预期总量超过了50亿吨标煤,远超过国家能源局期望的41亿吨或42亿吨目标。
但据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相关专家介绍:"自上而下的分解思路已基本确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耗状况、节能潜力等情况,确定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地方政府再将指标分解至各市、县,以及区域内各个企业。"
同时,多位区域经济政策专家认为,在能源消费指标分配上,一定要兼顾地方产业之间差异,给以政策支持。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以重化工为主的省份,在指标分配上应给以一定的增长空间。
"未来,能源供应只能满足地方合理的经济增速。在能源指标分配上中西部不会一刀切,西部地区已预留一定空间。在'十二五'各地区节能指标设置上已经有所区别。"周大地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成关键点
即使目标确定、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总量控制具体怎么执行也是一个难题。"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设定了,地方分解的总量控制目标有了,不代表这项工作就能顺利进行下去",多位能源专家认为,能源总量控制对GDP增长是较大的障碍,如何引导地方政府真心真意完成控制目标,是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点。
"现在在节能指标的基础上,再要求地方政府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际上是直接控制地方的GDP增长速度,可以说地方控制能源总量的动力并不多。"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地方政府的"十二五"规划,把经济增长的速度定得很高,甚至是按照翻番的目标来制定的,极有可能会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消极应对。现阶段的能源消费刚性问题有可能导致难以进行有效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从实际发展数据看,2011年上半年,除京、沪外,29个省份上半年GDP增速均超过全国9.6%的水平。经济快速发展造成部分地区用电比较紧张,能源需求十分旺盛。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表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地方政府"GDP第一"的观念存在不小冲突。为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地方政府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降低能源消耗较大的重工业在经济中的比例,而重工业对于拉动GDP增长的作用十分显著。
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众多专家们都强调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来提高能源效率,包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强化管理和能源综合利用,从而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
"能源总量控制的设定主要是给地方政府一定的督促和警示作用,让他们有一定的能源危机意识,从而可以自觉、积极主动地去促进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源消耗量",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道。
"有这样的能源短缺意识很重要",该人士表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如果一味地依赖能源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将来面临的能源局势将更加不确定,也有可能会出现更多的能源风险,因此各地政府要理解中央的能源战略部署,积极行动,努力实现自我约束。"
"举个例子,现在浙江就已经充分认识到能源短缺的问题,以往他们从外省购入煤炭等能源时不仅非常容易而且成本很低,但是现在不仅成本大幅度提高,供应渠道也日渐紧缩,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必须合理地进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该人士补充道。
专家建言,除了关闭落后产能,调整经济结构,各级政府可以加强消费引导,对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支持政策,降低交通能耗并积极推广节能住宅,发展"小户大区"的居住模式,以此降低居住能耗,同时加强节能宣传,普及节能知识,推广节能产品,以此减少家用电器和燃具耗能。
据了解,约束单位GDP能耗指标和确定能源消费总量是节约能源的不同方面,约束单位GDP能耗侧重于微观层面,在GDP增长较快的情况下能源消费总量仍有可能增加,而确定能源消费总量却能在整体上控制能源消费增速。
周大地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坦言,"总量控制的现实意义更大,现在就给你设定一个能源消耗量,如果用完了那就自己去想办法,这就逼迫地方不得不从调整能源结构,提高产业节能率等方面入手来抑制当地能源的消费量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