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15日,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政法大学10人组成代表团,与英国议会两院、能源与气候变化部、气候变化委员会和欧盟议会、欧盟委员会气候变化总司等机构就气候变化立法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此行是英国外交部资助的“气候变化立法交流”项目的组成部分,“全球国际”参与了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