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司长何长江谈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
节约资源,政府先行。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政策文件。国务院领导同志亦反复强调,为建设一个廉洁、节俭的政府,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一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哪些成效?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将采取哪些行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日前就此进行了解读。
2011:中央国家机关超额完成节能任务
记者: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何长江: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一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稳扎稳打,较好地完成了节约能源资源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3.28%,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同比下降4.32%,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5.34%,公务用车油耗同比下降3.03%,超额完成了“主要能耗指标同比下降2%”的任务。
在公务用车方面,中央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1442辆,减幅达37%,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厉行节约的表率示范作用。
此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大力推广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制,开展资源回收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建成180千瓦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部门也开展了光伏发电项目试点。财政部下达了中央国家机关建设10兆瓦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任务。
在节能节水改造方面,中央国家机关26个部门改造采暖水泵221台、变频器72台,19个部门实施了办公区节能改造,22个部门及部分高校安装节水型水嘴2800个,43个部门被评为北京市节水型单位。目前,46%的部门已达到北京市节水型单位标准。
记者: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何长江: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节能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对下属单位节能工作抓得不到位,管理机构和人员仍未落实;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能耗计量、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需要加强;制度、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节能投入相对不足,节能改造系统集成不够、推进较慢。2012年,要下大气力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升中央国家机关整体节能工作水平。
2012: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情况跟踪督查
记者: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何长江:2012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国管局将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努力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二是要强化能耗计量、统计和监督;三是要扎实开展作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四是要稳步推进节能改造;五是要加强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六是要进一步抓好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制推广;七是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八是要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今年,国管局将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启动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实施节能、节水、新能源利用等综合改造,实现节能改造从单项或分项实施向系统化推进的转变,通过打造节能试点示范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节约型办公区建设。
在加强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国管局将继续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到今年底,所有机关都要建成节水型单位。
记者:如何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监督检查?
何长江:近期,国管局将对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对能耗总量偏大的部门进行能源审计。下一步,将分解下达各部门2012年度用水、用电、公务用车用油指标,每个季度都要对有关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管局还将参照公开“三公”经费的做法,研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用能情况问题,逐步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机制从提倡引导为主转变为强化激励约束。
2013:力争实现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率超过90%
记者: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的要求,中央国家机关近年来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采取了哪些行动?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何长江:2009年8月,国管局推动建立了中央国家机关报废资产处置平台。各部门报废的电器电子产品,全部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三年来,中央国家机关通过这一平台处置了超过35360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011年6月,中央国家机关又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含汞废旧灯管进行回收处置,半年就回收处置灯管7万多支。
可以说,中央国家机关作为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在探索建立完整高效的资源再利用体系工作中,又一次走在了前列,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2012年2月6日,国管局印发《关于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废旧物品回收体系的通知》,要求到2013年,建立起覆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区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危险废弃物回收率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回收率达到80%以上。下一步,国管局还将推动全国公共机构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实现资源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