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已有初步方案。现在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尚未上报广东省政府。
近日国家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明确分解给广东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是,“十二五”碳强度要下降19.5%,为全国各省(区、市)中最高。
本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初步方案通过认真研究测算,在充分考虑各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把广东19.5%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到21个地级以上市(简称“21市”)。
为简便起见,该分解初步方案将21市“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为高(21%)、中(19.5%)、低(18.5%)三档。初步的分解结果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市处于高档,茂名、阳江、湛江、云浮、汕尾、汕头、河源、韶关、梅州九市处于低档,其他八市处于中档。
广东将19.5%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到21市,也是为了配合完成广东具有先锋意义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本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成为首个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的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该方案可以获得的信号是,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提出要试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省份。
而碳强度下降指标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的衔接,则为广东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中国在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方面面临极大压力。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11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三个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其中,能源强度和碳强度下降指标都没有完成。
广东“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至21市
本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采取了量化的方法,先选取能反映碳强度下降能力的若干因素,然后用一个量化指标反映每个因素的实际情况。再将广东21市每个因素对应指标按权重合理计分并得出总分,最后按照总分排序,判断广东21市“十二五”碳强度下降应承担的责任,相应地确定碳强度下降指标。
专家认为,碳强度指标比能源强度指标内涵更为丰富,降低能源强度只是单纯强调节约能源消费量,没有体现优化能源以及产业结构,而降低碳强度既体现了优化能源以及产业结构,又可达到节能的目的。
在广东的分解方法中,六个方面指标被列入能反映碳强度下降能力的若干因素: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新上重点项目、电力跨区域调度、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发展定位(前四个指标权重为20%,后两个指标权重为10%)。
其中,能源结构以及产业结构指标的选取,体现了广东意图通过完成碳强度下降指标,来优化这两个结构的思路。
能源结构指标,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化石能源比重,化石能源比重越高的市,未来应承担越大的碳强度下降责任,由此促进广东各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指标方面,选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三产业比重”)指标,第三产业比重越低的市,未来应承担越大的碳强度下降责任,从而促进广东各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发展服务业。
另外,新上重点项目、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发展定位这三大指标,则体现了广东根据各市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为各市充分预留发展空间,来确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应尽责任的思路。
最后,电力跨区域调度指标,体现了广东意图让发电方和用电方共担二氧化碳减排责任的思路。
碳强度下降指标将成为对广东各市政府考核的指标,“制定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考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提出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操作办法。”广东发改委近日发布的《2012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指出。
不过,这个广东“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初步方案,现在正在征求意见,还没有上报广东省政府,预计将经历各市与广东省政府讨价还价的过程。
“有可能有些市里会因为被分了比较高的指标而叫得比较凶,广东省内有山区地区,也有沿海地区,差距也很大,肯定也要区别对待。”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杨富强对本报记者表示。
广东对二氧化碳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广东将19.5%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到21市,也是为了配合完成广东具有先锋意义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实际上,碳强度下降指标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几个数字是相互对应的,相应工作也有效衔接。
根据国家分配给广东的“十二五”碳强度下降19.5%的指标,在GDP保持一定增长的情况下,到“十二五”末广东总碳排放可以达到6.6亿吨,“6.6亿吨”即广东预计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数字,与之相对应的广东能源消费总量数字为3.5亿吨标煤。
这样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可以通过广东“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初步方案帮助完成。经测算,2010年广东碳排放总量为5.1亿吨,加上“十二五”新增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通过指标分解方案,预计2015年碳排放量为6.3亿吨,比预计数“6.6亿吨”还少约3000万吨,由此,碳强度下降指标分解初步方案,能够支撑广东“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
当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需要通过一系列实际行动来实现。
《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较为务实地列出了八大重点行动: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低碳交通;发展低碳建筑;建设绿色广东;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其中,在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方面,指出要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低碳农业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并提出要加快建设深圳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广汽集团新能源汽车、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产业化、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薄膜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等重大项目。
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指出要优化发展火电、在保障安全和质量前提下积极发展核电、大力发展风电、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
但是,地方政府在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方面,由于财政、税收的自主权较小,因此推进存在一定难度。
“其实,地方可以采取的手段还是有很多的,比如,可以设定如果一家企业在节约能源方面达到一定的数量,地方政府随之给企业承担2个百分点的银行利率成本。包括新增税种方面,地方也可以进行试点,只要中央批准地方就可以实行。地方不能总是说中央在某些税制上没有改革,就觉得地方一点能力都没有。”杨富强对本报记者表示。
碳交易初具基础
碳强度下降指标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的衔接,为广东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打下了基础。
“研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鼓励我省有条件的企业、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全省和部分行业、企业试行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确定合理分配碳排放权的方案,研究碳排放权价格机制及管理办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
反过来,试行碳排放交易,也可以促进广东碳强度下降指标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
“在‘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方面,我觉得地方的做法和‘十一五’期间不会有太多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碳排放交易的展开,是以前没有的,这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有一定好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中国在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方面面临极大压力,“按国家的目标,2015年能源强度要比2010年下降16%,意味着每年至少要下降3.2%,但2011年只下降了2.01%,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完成任务的难度加大。”林伯强认为。
在这种情况下,引入碳排放交易这样的市场机制,其意义重大。
本报记者获悉,同时作为低碳试点省与碳排放交易试点省的广东,将争取2013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碳排放交易。由此逐步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指令的方式,探索行政手段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广东的节能减排。
在杨富强看来,碳排放交易的成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基础工作极为关键。目前,国家尚未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制度,省一级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主要通过能源消耗相关数据转换而得到。
“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不仅仅是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还包括土地利用、绿色植被、消除热岛效应、建筑物色调涂层、低碳应用技术、城乡协调措施等等。”杨富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