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今年,海南省将继续加大节能降耗力度,争取“十二五”末万元GDP能耗在2010年0.808吨标准煤/万元的基础上再降10%,今年内率先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路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的省份。
截至目前,琼海、东方、文昌、万宁、乐东、海南中南西沙办事处所辖永兴岛等10余个市(县)和省直机关完成或正在实施路灯等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根据测算,每年可节约用电逾两亿度,节约电费逾1.3亿元,节约标准煤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近20万吨;8年合同能源管理期内共节约用电18亿度左右,节约电费逾10亿元,节约标准煤6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近160万吨。
据了解,2011年7月,海南省启动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计划用2~3年时间,使主要旅游区、风景区、开发区、交通主干道和公共机构、宾馆酒店、机场、港口、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的新建照明系统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的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5年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绿色照明理念深入人心,照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绿色照明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