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立法座谈会近日在天津召开。《气候变化应对法》研究起草小组和顾问小组的成员来到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听取有关专家和企业界的意见。
"这是一次开门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常纪文表示,在立法过程中,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多家部委共享信息,交流合作,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对初稿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表示,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除了强调政府、市场的作用外,企业更应当有所作为。此外,《气候变化应对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与相关国际条约的关系,是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理清的问题。
来自企业的参会代表提出,引入一种税收相对较为容易,可是让一种税收退出历史舞台很难。在设置碳税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给企业造成多重负担。因此,他建议在立法过程中注意协调资源税、环境税、碳税等不同税种的关系。
此外,针对《气候变化应对法》中的概念设计、社会参与、法律责任、与国际接轨等问题,与会人员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与建议。下一步,结合这些意见,研究起草小组将对初稿再次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国内外公开征求修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