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同意并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包括:推进电价改革,择机推出成品油改革,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
《意见》指出要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相关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同时负责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在水资源价格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积极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意见》还指出,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意见》明确相关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