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日前提出,“森林增长”指标今后将纳入对各市、县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考核评价。
按照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强省的总要求,安徽省确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是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持续稳步增长,具体指标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森林蓄积量、活立木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安徽省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将上级下达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并分解到年度,每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今后,每年3月底前,各县政府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对上一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内容进行逐条对照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市政府在县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每年4月底前将检查结果报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将配合国家林业局对各市执行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