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外交部气候谈判特别代表李燕端
2012年联合国第一轮气候变化谈判5月25日在波恩闭幕。中国外交部气候谈判特别代表李燕端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坚定维护《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基本原则,共同反对一些发达国家试图逃避法定义务的做法。
李燕端说,去年的德班会议确定了《京都议定书》将延续第二承诺期,成果意义重大。在此基础上,《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在波恩会议上主要聚焦四大问题。首先是附件一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问题。迄今,大约30多个国家提交了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但减排力度显然不够,需要继续提高。
其次是第二承诺期长度问题。欧盟主张8年为限,而小岛国等主张5年。中国从确保第二承诺期和2020年后新的加强减排行动之间不出现空挡的角度出发,也主张8年的承诺期。
再次是日本、加拿大等不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发达国家能否继续利用《议定书》下清洁能源、碳交易等灵活机制,以帮助它们兑现减排承诺。对此,发展中国家立场是一致的,这类国家不应继续享用灵活机制的便利。
最后是《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修正案的法律效力问题。发展中国家要求这个修正案具备法律效力,认为第二承诺期应是严肃认真的,不能搪塞或敷衍,而一些发达国家则希望只作出一个政治上的承诺。
李燕端说,与会方就这四个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但均没能形成共识。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各方更深入地了解了彼此的立场,为今后谈判打下基础。
李燕端指出,现在有些发达国家试图削弱它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责任划分。而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将明确坚守《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框架,坚持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这两大根本原则,不断要求发达国家提高减排指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资金和技术支持,承担起应有的历史、道义和现实责任。
李燕端说,每个国家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谈判之路无疑是艰难的,但中国愿意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克服困难,凝聚共识,尽最大努力,争取一个符合发展中国家总体利益、各方均能接受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