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粤港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了2012到2013年度的粤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本次会议由省发改委及香港环境局共同举办,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庄旭东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气象局等,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环境保护署、香港天文台和机电工程署等。
粤港双方于2011年8月举行的第14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上签署了《粤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为落实有关协议,双方在联席会议下成立粤港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就两地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行磋商,协调粤港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和措施,推进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并每年向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度。
会议同意于联络协调小组之下设立两个专责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动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的交流合作,并开展合作项目。在2012至2013年度,两地的合作计划主要如下:探讨就两地极端气候事件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并就气候推算技术进行交流,以推进两地有关气候变化的监测及研究;共同参与将在香港举行的工商业及金融服务业业界适应气候变化研讨会,以提升两地的认知,并促进交流讨论有关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及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