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学技术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根据2009年8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决定,科技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成立了由科技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组成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科技部万钢部长担任组长。成立了由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资深学者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徐冠华院士担任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成立了总体编写专家组和15个领域编写专家组,共200多名专家参与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依托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和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成立了编制工作办公室。根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和需求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经过近三年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和征求各行业、部门、地方意见等程序形成了《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重点方向,提出了十大关键减缓技术、十大关键适应技术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的协同创新、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普及与宣传工作、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技行动等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规划,对我国进一步依靠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