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山西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将以保障房、重点工程和新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单体建设。明年起,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
据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省将因地制宜发展建设绿色建筑,推广应用高效用能设备,综合利用中水、雨水等各种水资源,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采用节水器具。逐步建立并完善绿色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环节的标准和制度。同时,鼓励既有建筑按绿色标准改造,提升城市旧区品质。力争到2015年,全省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各设区市建设2个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据悉,发展绿色建筑可获得相应的扶持,其中,对因实施外墙外保温、遮阳、太阳能光伏幕墙等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