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目前,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已有53个。这是记者从21日召开的第七届生态省论坛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2008年,环保部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建设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环境安全、文化道德和体制机制。随后几年,环保部批准了4批共53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目前,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梯次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东部沿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已全面展开,自北向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已连成一片;中西部生态文明建设也开始有益的探索,广西、云南、湖北出台了文件,贵阳发布了促进生态文明建立的条例,把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四川、陕西的生态县建设取得良好开局,并在省内发挥了示范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上,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针对如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过度消费模式,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探索。一些欠发达地区,针对如何在经济基础尚不够雄厚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