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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协称欧盟暂停向航企征碳排放费是理智选择

2012-11-14  来源:互联网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航空公司纷纷反对加入欧盟碳排放体系后,欧盟执行机构欧洲委员会11月13日正式宣布,原本要在明年开始向飞往欧盟的航企所征收的碳排放费用的相关规则将暂停实施一年。

  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之中,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法案,欧盟对各国航空公司按一定规则给出碳排放的免费额度,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如果超出免费额度就必须掏钱购买;如果额度用不完,亦可以出售。

  根据欧盟ETS实施的进度,今年主要是对航空公司在欧盟境内机场起降的碳排放进行监测,正式收费将从2013年春天开始。按照规定,我国执飞欧洲航线的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以及海南航空等都需要提交监测数据。

  对此,中国国航董事长王昌顺曾告诉记者,ETS对航空公司的影响非常大,根据测算,2012年中国民航因此增加的成本预计约7.9亿元人民币,2020年将增加成本37个亿,从2012年到2020年增加的总成本预计达到179亿元人民币。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实际上是在逼迫航空公司增加成本,进而成本可能会转嫁给乘客。

  因此,今年以来,包括中国国航和东方航空在内的多家航企都没有向欧盟提交碳排放数据,也明确表示不会加入欧盟单方推行的ETS碳排放交易体系,而是呼吁欧盟能够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进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双边谈判,坚决反对单边行动。

  对于欧盟此次推迟事实ETS的决定,中国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13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欧盟的这一决定是理智的选择,意味着接受从单边主义行为向支持多边谈判、全球框架转变。

  柴海波对记者透露,目前,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在为航空运输业制定统一的全球市场措施,并初步提出了四个选择性的方案,包括强制抵消航空碳排放;带有一定创收机制的强制抵消;全球性的碳排放交易计划;基于“基础与配额”的碳排放交易计划。这些方案将交由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审查,并计划在2013年秋季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大会达成最终决议。

  “中国在国际民航组织中也有代表,会积极参与谈判,表达中方的态度和意愿,希望国际民航组织能够在平等原则下商讨出各方都满意的方案。”柴海波指出。

  空中客车公司当日也发表声明称,欢迎欧盟做出的在明年秋季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ICAO)大会之前,停止推行将进出欧盟国家的航班纳入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提议。欧盟的这一提议是对上周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会议就全球性航空碳排放解决方案获得建设性成果而做出的积极回应。

  而对于碳排放问题的最终解决途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秘书长魏振中也表明了中国航协的主张。他指出,中国应提出自己的全球性解决方案;应以截弯取直、生物燃料研制等技术和运行措施为主,市场化措施为辅;坚持协调一致,防止一国或一个区域操控交易;应有利于航空运输企业安全、持续发展,不要给企业和旅客增加过重的经济负担;维护共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既要考虑存量,更要照顾到增量,不能单方面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航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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