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曲周县环保局得到消息,随着3500台秸秆成型燃料炉具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曲周县农村正在逐步告别燃煤锅炉污染。
为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切实解决农村燃煤污染,曲周县按照“试点先行、典型示范、全面推广”的总体思路,在全县大力开展重点村能源清洁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并结合该县实际,专门印发了《曲周县2014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曲周县主要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和第四疃镇王庄村,共5个乡镇、13个村庄、3500户农户中全面推广使用秸秆成型燃料炉具和秸秆成型燃料,从而彻底改变传统的农村取暖方式,高标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该县结合实际,在生物质成型燃料推广上,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一是BST模式(即:建设—补贴—移交)。以生物质炉具中标企业为主体,企业与乡镇对接,乡镇负责组织供应站建设,由企业投资提供设备并组织生产。供应站建成后,企业完成当年的炉具安装和燃料供应,由政府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政策拨付秸秆成型燃料补贴给企业,企业将项目移交给农户和供应站托管方,并负责提供后续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比例逐年收回成本。二是合作社模式。以曲周县第四疃镇王庄村合作社为例,依托农民合作社平台,实行“村户合作”,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按政策享受秸秆成型燃料补贴。
据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该县将清洁能源推广任务分别下达到各有关乡镇,并确定了具体补贴标准,即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炉具,每户补贴1150元,其中省级财政950元,县级财政200元。每台炉具补贴700元,每吨成型燃料补贴150元,每户按3吨燃料测算,按照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同时,建立和完善推广清洁能源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乡镇党政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与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