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我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7年,山东省拟首批淘汰落后煤电机组2.7万千瓦,涉及肥城华美热电有限公司的3台机组及泰山城建热电有限公司的1台机组。
《通知》明确,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除明确作为停机备用储备电源的机组外,须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需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未按照淘汰关停标准拆除的机组,不得享受等容量替代等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淘汰机组中,凡属未建成机组、2014年1月1日后无运行记录机组,不计入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据《通知》,关停机组拆除工作完成后,相关单位需提供机组拆除影像资料、机组运行证明、人员安置说明、热源替代方案说明(仅供热机组提供)等证明材料以供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