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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退煤矿184处 去产能1014万吨

2017-11-09  来源:互联网      辽宁  煤炭  去产能   

截至10月30日,辽宁省已关闭退出煤矿184处,化解产能1014万吨,其中9万吨以下煤矿已关闭178处。阜新市政府对最后1处煤矿即阜新万达矿业有限公司已下达近期关闭决定。铁岭市和朝阳市在完成目标任务基础上,又在计划外各关闭1处煤矿,产能分别为45万吨和9万吨。

今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煤炭去产能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组织推进。自年初开始,省政府先后召开了第107次常务会议、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确定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关闭退出煤矿185处,化解过剩产能1019万吨,其中省属国有煤矿1处,产能60万吨;地方煤矿184处,产能959万吨,并把彻底关闭179处产能9万吨以下煤矿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2月7日,又召开全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会议,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5月份,经省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蛤蟆山矿业有限公司一井、二井被辽宁南票煤电公司兼并重组,正在按程序依法办理。全省目标任务调整为:关闭退出煤矿183处。在全省去产能目标任务下达后,铁岭市和朝阳市提出各多关闭1处煤矿,全省关闭煤矿数量增至185处。

各产煤市政府、相关省属煤炭企业认真落实关闭煤矿主体责任,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认真制定风险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问题,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为做好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验收工作,6月份,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辽宁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并以《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予以印发,明确了验收范围、验收方式、验收标准、验收组组成及工作分工、验收时间,并对验收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自7月11日开始,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辽宁煤监局、省工商局和省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省级验收组,在煤矿企业自验及县(区)、市验收的基础上,先后对完成关闭退出的182处煤矿进行了省级现场验收工作。验收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了验收速度,截至9月29日,已关闭退出煤矿省级现场验收工作全部完成。

下一步,辽宁省各产煤市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尽快完善验收相关手续,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对职工安置工作的最新要求,由人社部门完成关闭退出煤矿人员核查、备案工作,确保验收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进一步梳理《煤矿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表》,对企业负责人未签字、未盖章的要以正式文件做出说明,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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