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昌吉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协调发改委、煤炭、人社、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14家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开展关闭退出工作。昌吉市按照“一矿一策”原则编制了详细《关闭设计方案》,对需要封闭的井口、拆除的设施进行逐一统计和设计,并对每个矿配备一名业务人员进行全过程盯守,确保安全施工。
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井口封闭、设备拆差、现场平整、围栏装设、安装永久性标志牌板等工作,成功关闭14家煤矿企业,退出产能128万吨,分别占全州任务量42.4%和42.8%,并通过区、州煤炭化解产能工作组验收,确保产能“真退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