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油集团党组印发《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企事业单位党委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办法》主要围绕责任体制、责任内容、责任履行、责任的考核和监督保障、责任追究五个方面,明确了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中的责任主体、责任界限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干什么”“怎么干”“如何评价、谁来评价”和“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对各企事业单位党委进一步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进行全面部署。在明确企事业单位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行政正职领导党建重要领导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职能部门牵头抓总责任等内容,突出“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党建”的理念,强化行政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促其在分管领域担当起协助书记之责、管理监督之责、风险防控之责、以身作则之责。
《实施办法》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注重贴近企业实际,规定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可与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一并进行;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向所在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可与年度工作述职一并进行。《实施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像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样落实党建责任,像抓安全生产责任一样抓党建责任,实现党建工作靠制度推动、党建责任靠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