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司名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交易所:深圳
公司曾有名称: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国家:中国
省份:广东省
城市:梅州市
工商登记号:4400001006006
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华桥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华桥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注册资本:74073万元
邮政编码:514788
联系电话:0753-2511298
公司传真:2511398
法人代表:宁远喜
总经理:林锦平
成立日期:1997-01-20
公司简介:
公司是199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6]654号”文批准,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2005年整体改制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3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下同),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宝丽华综合大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4400001006006号”。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资入股3,750万股;199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4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415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1997年7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7.5股和每10股送2.5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5,000万股;1999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 33号”文批准,公司按10:3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股份750万股;2000年8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5股和每10股送3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8,600万股;2003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9号”核准,公司按10:3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1,755万股;2006年2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按每10股送3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送股本6,331.5万股。200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34号”文件《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9,600万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37,036.50万股。 根据2005年12月15日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76,050,000股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尚未流通的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总额为112,185,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额增加为 98,865,000 股。 2006年2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按每10股送3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送股本6,331.50万股,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额为145,84 0,5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额为128,524,500 股,股东持股数额和比例变化不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2006年12月26日,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梅县新新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达君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19,940,778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 146,087,267股减少为126,146,48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128,277,733股增加为148,218,511股。 2006年5月31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原来的“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日,公司证券简称由“G宝丽华”变更为“G宝能源”;2006年10月9日,公司证券简称由“G宝能源”变更为“宝新能源”,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经营范围:
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承揽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
公司网址: http://www.baolihua.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所属板块: 梅州市 全A 计划再融资 电力生产业 高送转 新能源 问题股 超涨 新股增发板块 参股券商板块 筹码集中
发行日期: 1997-01-07
发行价格: 7.08元
上市日期: 1997-01-28
主承销商: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上市推荐人: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广东证券公司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会计师: 胡毅 陈善武
法律顾问: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中建资产评估事务所
经办评估人员: 徐国文 吴建平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广东省梅县雁洋镇政府
公告日期:200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