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 事,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下午 3: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4 人,并于下午 4:00 收回 有效表决票 4 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 场的变化情况,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其余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该议案项下的第(四) 项、第(五)项议题修订如下: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的 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 11.67 元/股。在定价基准 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昆钢控股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 价。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发行数量
不超过 7712.08 万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董事会 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全文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