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日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促进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重点聚焦促进贸易、投资与融资便利化,提升资金运用效率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支持油品全产业链建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防范金融风险等五大方面,提出33条意见与举措。
一是促进贸易、投资与融资便利化。《意见》提出,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在投资便利化方面,推动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项目贷款,鼓励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在融资便利化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宏观审慎原则从境外借用资金。
二是提升资金运用效率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意见》提出,推进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与外汇资金集中运行管理,适当降低业务开展的准入条件;便利涉外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对于境外机构按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注册且营业场所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以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三是支持油品全产业链建设。《意见》提出,支持设立贸易专用账户,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从事油品等大宗商品为主的平台或交易所在约定商业银行设立贸易专用账户,自贸试验区内油品贸易商、生产商、供应商可通过贸易专用账户进行油品现货交易项下资金划转等。
四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意见》支持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积极探索大宗商品贸易与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五是防范金融风险。《意见》强调,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机制,及时报告可疑交易;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