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力消费者和电力从业企业责任不同
节能、绿电、碳减排这三块如何有效的结合以降低全社会的能源转型成本值得大家深入思考。这三块里面,系统成熟度最高的是绿色电力,电力系统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完全形成完备的电力数据,从发电端到用电端非常透明,因此绿色电力证书在一开始就可以很容易的建立全国性的交易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证书交易。目前证书的出售方为绿色电力发电企业,购买方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可以说涵盖了所有社会主体。再进一步细分绿证购买方,主要分为2类:一类是纯电力消费者,这个包括各种生产企业、个人,统称交电费的;另一类是电力从业企业,包括各大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售电公司,统称收电费的。
这两类群体在绿色电力市场和碳市场有不同的责任。纯电力消费者在绿色电力证书市场无要求,自愿参与绿证的购买,但是在碳市场,根据不同的行业和排放情况,有不同的控排目标和任务。电力从业企业,两个市场都有责任。在绿电电力市场承担绿电电力比例的任务,是未来强制绿证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主要的承担者。在现阶段,绿色电力证书自愿交易暂时不承担履约责任。按照能源局文件上写的,未来将择机推出强制绿证市场,现在纠结在于绿证究竟应该强制谁?电力从业企业,在碳市场也是被强制控排的主要对象。
绿电的碳减排贡献应该属于谁
绿色电力的价值现在分为三部分:
1、电力本身的价值,即卖电的收入(脱硫脱硝火电电价);
2、环境权益价值,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
3、碳减排的价值,即当年卖给欧洲碳市场的CER,现在卖给国内碳市场的CCER。
绿色电力最终是被消费者给用掉了,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消费追踪数据,绿电一上网也跟煤电混在一起,无法区分谁用的绿电谁用的煤电,所以这三部分价值都归给绿电的发电企业,在国内电力消费企业没有承担减排责任之前没有问题。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规划,在2020年之后,补贴制度退坡,新增风电(已建成项目依然可以领补贴)不再要补贴,全靠绿证体现环境权益价值。
在绿证市场建立之后,绿色电力的价值分为新的三部分:
1、电力本身的价值;
2、环境权益价值,绿色电力证书部分;
3、碳减排的价值。
在未来,绿电的碳减排价值是否应在发电企业和电力消费企业之间重新划分?按照绿色的现有文件,说的是买证方和卖证方可以协商,留出了足够的想象空间。
随着碳市场的建设,纯电力消费企业的减排压力出现了。在碳市场的排放核算中,用电量是最重要的排放来源之一。北京发改委发布了本地碳市场的强制控排名单,其中出现故宫博物院这样的非盈利性和非生产型单位,其主要原因是故宫为了保存文物,用电量太大了。在早期的碳市场建设阶段,排放量核算方法学缺乏甄别电力来源的能力,只看企业用了多少电,并不管这些电的来源。伴随着绿证市场的建立,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绿证来明确其用电是否属于绿色电力,那么是否应该在核算该企业碳排放的时候,将绿色电力的部分剔除,特别是在企业自愿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情况下。
根据我们采访过有意愿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企业主要为大型跨国企业,他们购买绿色电力证书也是本公司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手段。不少公司宣布了在2020年实现100%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所以在中国也考虑通过购买绿证来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对这部分绿色电力实现的减排量也同样关注,在明确绿电使用量之后,希望这部分减排量能纳入自己的碳排放考核中。
明确的权益归属可以刺激市场需求
部分绿色发电企业认为,如果把这部分减排量权益让给电力消费企业,那么将意味着他们的收入减少。但是,作为研究人员,我们并不这样认为。我们反复强调电力消费企业应该在付出绿电的额外成本之后,获得绿证和碳减排价值,这样可以激烈更多的纯电力消费企业来购买绿证。特别是一旦推出强制绿证市场,绿证的价格如果因为更多的购买力而保持一个旺盛的市场需求,那么将利好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现在弃风限电的原因较为复杂,跨省电力输送困难是原因之一,如何激励东部省份采购西部的绿电,是解决弃风非常重要的方法。这些东部省份无一例外都是身负减排指标,通过采购绿电而获得减排量将大大激励东部省份的外购绿电意愿。
因此下一步的研究重点,是如何通过有效链接绿色电力市场和碳市场来实现跨省的绿电输送,及降低全社会能源转型和碳减排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