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福建省先行先试,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初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创新碳市场建设体制机制。成立碳市场推进工作小组、碳排放信息登记处、中国(福建)低碳研究院,形成由发
改部门协调、省经济信息中心管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专家委员会技术支撑的碳市场管理体制。先后出台9个文件,建立了碳市场“1+1+7”政策体系。按照挂图作战、盯住节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形成了“周调度、月计划、季分析”的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的MRV制度体系。对接全国碳市场制度设计,注重与全国碳市场思路相衔接,发挥福建省作为全国“试验田”的作用。协同建设碳市场支撑系统,同步推进数据报送、注册登记、交易等三大系统的建设。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一年内完成对9大行业277家企业的历史数据和2016年度数据共四批次的核查复查工作。
强化碳市场主体参与能力。先后组织25场次,针对性、分层次、多角度开展企业、第三方机构、政府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人数达2500人次。创新培训手段,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方式一对一辅导企业。开设“碳博士”微课堂,结合“6·13”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宣传,以生动形象的形式向全社会普及低碳知识。
保障碳配额科学公平分配。开展碳配额科学测算,组建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团队,聘请北京中创碳投课题组充分调研,科学研判,准确测算企业配额;倾听企业真实诉求,多次深入各地区征求企业意见,召开面对面答疑会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衡量行业碳减排水平,以规定的程序接纳和答复企业反映的诉求,做到公平公正。
创新碳市场交易产品体系。开发福建林业碳汇,建立了福建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加快碳金融创新,设立低碳产业基金,开发碳抵押融资、碳授信、碳中和等产品;探索碳配额中远期交易,研究融资回购、场外掉期、场外期权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