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发改委、北京银监局、央行营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加快构建基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上市公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
《办法》首次提出,将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绿色金融示范区。《办法》还提出,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定价中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绿色机构落户北京,积极争取在京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试点,逐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
11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发改委、北京银监局、央行营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加快构建基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上市公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
《办法》首次提出,将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绿色金融示范区。《办法》还提出,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定价中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绿色机构落户北京,积极争取在京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试点,逐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